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21:22 央视《大家看法》

  央视《大家看法》3月31日播出节目《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上)》,以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广告法规定的,广告的内容就要真实性,不允许你去虚构”;“单纯把这样一个罪责推到明星身上是不公平的”;“幕后的推手一定是金钱、一定是利益”;“但事实上明星在代言这些产品质量有问题的广告的时候,他其实也是个弱势群体”。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该不该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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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热度故事:明星代言惹风波

  主持人劳春燕:101度热度故事,361度全民互动。欢迎各位来到《大家看法》周末演播室。我们今天的话题要从一位名人说起。在2007年央视的3.15晚会上,这位名人代言的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因为涉嫌虚假广告而遭到了点名批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事件的大概。

  前不久,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据称,此广告的代言费高达200万。一时间,舆论哗然。郭德纲是否应该为虚假广告承担责任,立刻成为了网民们争论的焦点。面对这些争议,郭德纲却觉得自己很冤枉,他在网上专门发布了一个视频来为自己解释。

  郭德纲:“做代言的明星、演员没有必要成为那个产品的专家,没有必要,你说是不是?你说来一公司,来一厂家,比如做什么避孕药品的找我来,你说我会有必要成为那个专家吗?”

  其实近年来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事情屡有发生,从唐国强、解晓东代言北京某医院治疗不孕不育,到刘嘉玲代言的SK-Ⅱ,再到葛优代言亿霖木业,一直到最近曝光的郭德纲代言的藏密排油减肥茶,明星们总是和虚假广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明星究竟该不该为不实广告承担责任呢?围绕着这个话题一直以来都呈现着两种完全不同的声音。

  市民1:“他只是代言的,而且他对产品肯定也不是太了解。”

  市民2:“我感觉这个不应该承担责任吧。”

  市民3:“当然承担责任了,这有什么说的?”

  市民4:“肯定要承担责任的,他里面挣钱了嘛。”

  市民5:“他能承担什么责任呢?他一代言人。”

  市民6:“他拿钱了就应该承担,拿一份钱一份责任嘛。不承担责任,他这是误导消费者、误导老百姓。”

  361°互动话题: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热点争论一:明星是弱势群体吗?

  主持人劳春燕:虚假广告已经成了一大公害,那么广告出了问题,代言的明星要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这就是我们今天的辩题。我们先来认识一下场上的嘉宾们。

  董 路 自由评论人

  石述思 《工人日报》要闻部主任

  邱宝昌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

  谭 飞 著名娱乐策划人

  叶茂中 著名的广告营销专家

  叶 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主持人劳春燕:欢迎各位的到来。我们先请正方嘉宾发一下言,邱律师。

  邱宝昌:我认为这些广告的代言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不惜高价聘请你去代言,那么你收取了高额的报酬,在公众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如果发布了虚假广告,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主持人劳春燕:拿了代言费,就要对自己所做的那个广告负责任。我们再来听一下反方的意见。你们为什么认为代言人不用负法律责任?

  叶林:先说我的一个观点。第一个我觉得道德上来讲,大家都会面临着这么多的社会抨击,所以就毫无疑问的,他正在可能还将要继续承担道德上被谴责的这样的一个后果。但是从法律上来讲,确实又很难让他承担责任。依照现在的法律来说,没有一个法律依据去承担责任。

  主持人劳春燕: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到底现行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邱宝昌律师。

  邱宝昌:广告法第38条有规定,如果广告主发布了虚假广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尽审查义务要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广告重要的参与人,也就是名人明星,他们应当不应当承担责任呢?我们广告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他属于可以界定为广告的经营者之一,我认为他应当承担责任。

  主持人劳春燕:虽然说现行的法律呢,可能在这方面还缺少一个明确的规定,但我们今天主要的辩题是应不应该让代言人来承担责任。听一下叶总的意见。

  叶茂中:明星在做这个形象代言的时候,厂家把这个产品拿来,如果说他看过这个厂家提供的相关的一些文件,比方说生产、卫生、销售许可证,那么他就可以认为这个产品是合格的。所以我们今天看到一个比方说,产品质量有问题的这个广告,出事了,然后说这个明星应该承担这个产品质量所出现的伤害消费者的这种连带责任,这个我们从一个普通消费者这个心理上来讲,我们能理解。但事实上,这个明星在代言这些产品质量有问题的广告的时候,他其实也是个弱势群体。

  主持人劳春燕:明星也是弱势群体吗?

  叶茂中:对,他没有没有办法判断这个产品是不是有问题。

  主持人劳春燕:董路有反对意见。

  董路:叶总说明星也是弱势群体,这个我不太同意。就是说可能明星也不是专家,消费者也不是专家,在这个层面上明星跟消费者是同样的。但他们不同的在于哪儿呢?明星手里面有200万或者500万的代言费,而消费者每个月可能只有300或者500的,消费的这个钱。那如果说这个明星,他要真的赋有一定的责任感,他把两百万广告里边,他拿出20万来去找相关的机构来鉴定这广告的真伪,能不能做到?我相信能够做到。但是没有人愿意做。

  谭飞:这话我有一点不赞同。就是说你觉得他明星200万拿了,还得拿20万去验证它。我觉得这个就是太不相信咱们国家的一些监管机构了。就比如说以前进旅馆,有时候验结婚证。那有些结婚证一看是真的,那就肯定就让他们住了,对吧?但这里面可能是有些人伪造的,那你说旅店的主人有责任吗?我觉得这个东西不能这样看。

  董路:对不起,对不起,这个咱们你刚才举的一个例子我问一下。如果我伪造一个身份证,我到银行把你的钱取出来了,你觉得银行有责任吗?

  谭飞:不,但现在比如说身份证或者说是那个结婚证它不是伪造的,对吧?它也可能比如年龄不对,或者姓名不对。所以这种事有可能发生,所以你就不能说明星200万,再拿20万去验证。

  叶茂中:我们不能把别的相关部门的责任让明星去承担,我觉得这个思路是混乱的。比方说这个产品质量是不是合格,这是质量检测的部门的事情,那明星为什么要拿钱再去找质量检测部门去做这个检测?你要检测一个比方说,这个难度比较大的产品,那就不是花20万的问题,你可能200万你检测都检测不了。从明星的角度来讲,为什么我说他是弱势群体。实际上我相信没有一个明星愿意给一个质量差的产品去做代言。为什么?因为他出于自己的一个信誉的这种,老百姓对他的这种认同。第二个老百姓肯定是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的这个受害者。因为他不可能去检测,甚至他相信这个广告说的话都是真的。

  董路:他为什么要相信呢?他相信的是谁呢?

  石述思:我想起来一个好莱坞大片,可能在座的,如果喜欢电影的都能看过,叫《蜘蛛侠》。蜘蛛侠当时说过一句很著名的台词,能力有越大、责任有多大。假如说这个事情,虚假广告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伤害,我觉得今天的辩题非常有价值。毕竟在这个过程中,明星获得了利益。我觉得今天探讨是不是该追诉他的责任,是不是应该把他得到的不当利益拿出一部分来补偿弱势群体。当然我修正一个概念,代反方说一下,有一部分明星可以得到豁免,比如说这个明星不具备独立的行为能力,他是儿童、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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