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线索 公明工商查获假冒鸡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03:32 深圳商报

  【本报讯】宝安工商分局公明工商所昨日在公明街道综合市场查处一涉嫌注册商标侵权行为,当场从两家商铺下架没收一批假冒“乡王”牌鸡精,总重约7.5公斤。

  3月30日,北京华进鹏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来人反映,公明有商铺销售假冒“乡王”商标的鸡精。工商执法人员根据提供的线索迅速奔赴公明综合市场,在该市场两个商铺查获冒牌“乡王”鸡精17包。

  据商铺经营者反映,该批鸡精由供货方直接送货上门,推销试卖,无进货单据。通过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冒牌鸡精外包装颜色非常淡,与正品有较大区别;另外,鸡精粉做工比较粗糙,一捏就碎,重量比正品轻了四分之一。执法人员当即指出该批鸡精属假冒,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并对涉嫌假冒侵权的17包鸡精当场下架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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