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采取四大对策探索解决困难人群住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04:04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城市居民中,一些人收入水平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因而享受不到当地廉租房保障,一些人虽被列入经适房供应对象,但通常不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而无力购房,人们通常把这些陷入两难境地的住房困难人群称为住房“夹心层”群体。现行经适房和廉租房制度,不足以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难题。记者昨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正采取四大对策探索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难题。

  廉租房惠及面将扩大。即将当地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线由民政部门划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提高到由劳动部门划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使得较多的家庭受益。如南通市已开始实施该办法。

  试点实施“产权共有型”经适房制度。目前,我省已选择无锡、

连云港等五市共1000户纳入先行试点。

  试行“公共租屋”及“租赁型经适房”制度。如常州市将住房保障部门计划建设、购买适量的住房,称之为“公共租屋”,以成本租金出租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锡市通过各种渠道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购买适量二手住房和经适房,以成本租金出租,出租给符合购买经适房条件的家庭,确保困难家庭“有房住”;苏州市正在计划政府购、建适量经适房以成本租金或更低的水平出租给困难家庭。

  扩大建设限价房。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在旧城改造,城市拆迁中的家庭住房困难,政府在税费减免、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以明显低于同地段商品住

房价格销售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近两年全省共建成限价房752.59万平方米,其中南京市54.11万平方米、苏州122.70万平方米。此外,
扬州
市正实施“8310”工程,即对人均住房8平方米,人均月收入300元以下,在本市居住10年以上的家庭供应限价房。

  (邱 宏 祖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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