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将保障民工工资列入投标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04:22 浙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 施龙有 通讯员 孙成岩 马飞平) 所有参加招投标的企业,都必须过一道保障民工工资的“门槛”:青田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方式规定,凡是没有把保障建筑民工的工资写入投标书的,一律作为废标处理,在招投标资格审查时,一概予以否决。

  “拖欠民工的工资,就意味着要被赶出建筑市场。欠薪企业在青田已经没有立足之地了。”刚刚中标港头工业园区绿化工程项目的杭州春天市政园林公司负责人朱卫东说,自己的公司一定会在绿化工程开工之前,把20万元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到招投标管理中心。

  近年来,青田县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建设方兴未艾,参加工程建设的民工猛增,劳资纠纷也因此增多。去年,光通过该县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部门解决的清薪案件就达317起,清薪金额达374万元。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该县实行了将保障民工工资写进招投标书的规定。今年以来,青田县已经有80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招拍挂”。参加这80多个建设项目招投标的1000多家建筑企业,就有90多家因为有欠薪记录,或者是没有把保障民工工资写进投标书,被“拒之门外”。

  在青田县城工业园区的建筑工地上,记者采访了来自安徽省凤阳县殷涧镇白云村的民工蔡芝利。他去年在一个建设工地打工,可到了年关,他们还有8个月的工钱无法领到,在县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下,最终才拿到了工钱。

  听说拖欠工资的企业都将被逐出青田县建筑市场,蔡芝利说:“太好了,我们以后就不怕领不到工资了!”蔡芝利嘱咐记者,一定要向青田县政府转达他们这些外来民工的谢意。

  据介绍,今年以来,青田县已经有83个建筑项目完成了招投标,中标的建筑企业都向该县的招投标管理中心交纳了占工程总造价1%的保障民工工资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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