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该有个“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04:58 山西新闻网

  太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委员建议设立志愿服务管理机构,并制定相关条例

  本报3月31日讯(记者晋帅妮梁成虎)今日,在太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委会上,委员们建议设立一个高层次的志愿服务管理机构,并制定相关条例,以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明确志愿者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为志愿服务双方提供法律依据。

  太原市许多行业都有自己的志愿者队伍,如红十字志愿者、献血志愿者等。志愿者们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市商务局与山西九九养老院结对子,志愿者们定期慰问老人;尖草坪区的志愿者与三个社区、两个敬老院签订长期协议,开展志愿服务……目前,太原市只有团市委青年志愿者协会一个管理机构,无法协调各行各业的志愿者力量,使之形成一股合力推进社会发展,管理机构不健全已成为影响省城志愿服务发展的瓶颈。

  因此,太原市相关部门将对此进行调研,再决定是否设立专职管理机构,或通过立法来对志愿服务进行规范。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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