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偷吃”10万元差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07:0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秦法记者朱晓露)一房主因图省事,在委托中介卖房时,将房屋过户等重要事项也委托给中介公司,并由此引发了中介“吃”掉10万元差价而产生的官司。

  今年30多岁的张美芳(化名)在夫子庙附近有一套房屋要出售。经估价师估价,张美芳的房屋价值52万元。因平时工作忙,去年10月,张美芳经朋友介绍,与某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全权委托合同,约定将看房、签订协议甚至房屋过户等事项都交由中介代理。

  一个月后,中介公司就电话通知张美芳,告诉她房子已经顺利出手。张美芳也很满意地拿到了房款。可半个月后,张美芳偶然从朋友处得知,她的房子竟然卖了62万元。“中介‘吃’掉了10万元的差价。”张美芳说,事后,她多次找到中介要求退还差价,但中介拒不承认“吃”掉了差价。张美芳要求查看买卖记录,也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张美芳将中介诉到秦淮法院。

  中介方在庭审中辩称,张美芳与其签订了全权委托协议,以52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中介只要遵守约定将52万元房款给张美芳即可。中介虽卖高了房价,但这10万元与张美芳无关。后经法院调解,中介公司返还了张美芳10万元的差价。

  据秦淮法院介绍,近来,因二手房交易引发的纠纷增多。今年1至3月,该院共受理因二手房买卖而引发的纠纷12件,同比上升了近一倍。法官表示,市民通过中介买卖房屋,最好不要签订全权委托协议。

  (编辑墨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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