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今起新增6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08:1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3月31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周平虎 实习生林明春)4月1日起,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正式实行。

  省交警总队今天就此进行详细解读时指出,调整后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标准,增加了6项需要记分的违法行为,提高了17项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降低了10项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取消了2项违法行为记分标准。

  据介绍,公安部在重新确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标准时,主要提高了对两类违法行为的记分标准。一类是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另一类是主观上存在故意、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涉及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警方特别提醒,降低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司机的罚款金额不变。

  

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今起新增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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