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该断钉子户水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10:44 东方早报

  早报讯“对每个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我们都将尊重和保护,反之决不迁就。”昨日上午,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回应杨家坪拆迁事件。

  据悉,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已于3月30日下午发布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杨武在4月10日前自动搬迁,若到期仍然不履行,法院将责令强制拆除。

  九龙坡区区长黄云表示,杨武目前仍然居住在房内,法院仍在坚持做协调工作,在强制拆迁启动之前,如果拆迁双方达成安置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情况仍有可能。黄云同时表示,在强制拆除前,法院仍将组织拆迁双方协商。“拆迁双方达成安置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情况仍有可能。”

  断水断电不恰当

  房子还没拆,开发商就断了水电,不少网民对此进行了批评。对此,九龙坡区房管局原局长邓小如回答说,对于这个问题,已找拆迁人反复了解了情况。拆迁人的理由是,其他房主动迁后,杨武的房屋也没有再出租,不仅停止了营业,也没人居住,由于这个片区水电设施设备都非常的陈旧老化,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拆迁开始后,水路电路如果不及时拆掉,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再加上开发商在此项目上投资近3亿元,每日要承担利息6万元,故向管网部门申请了拆除水电设施。

  邓小如表示,拆迁人尽管有考虑安全的因素,也有担心投资损失的原因,但不管什么问题和理由,在被拆迁人和拆迁人没有达成协议之前,就断其水电的做法是不恰当的。

  被拆迁人曾要求赔偿500万

  据悉,杨武被拆迁的房屋有两层,系砖混结构,属商业用房,房屋面积为219平方米。杨武要求实物安置,且要求原位置、原朝向、原楼层、原面积安置。同时,网上还盛传杨武要求外加500万元赔偿,其妻吴萍对500万元曾给予否认。

  邓小如表示,杨武一家一直坚持要先谈赔偿,后谈补偿。他们的确提出要500万元左右的赔偿。

  邓小如介绍,这500多万,吴萍是这样算出来的,一是她认为政府从1993年就说鹤兴路要改造,结果到了2004年才开始改造,十几年来,她家的生意受了影响;二是拆迁后生意停了,这两项算下来有400多万元的损失,应该进行赔偿;三是她的房屋顶上有85平方米的无证建筑,本不应该进行拆迁补偿,但她要求对这个进行赔偿,这三项加起来就是500多万元。

  补偿价格并非政府和开发商确定

  不少网民认为在城市开发过程中,开发商对拆迁户的补偿过低,因此才有杨武这样的钉子户出现。

  对此,邓小如表示,拆迁的价格不是开发商定,更不是由政府定,是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鹤兴路片区评估机构是由该片区的被拆迁人通过投票选举选定的,金地资产评估公司根据这个地段的商品房的均价,同时对被拆迁房屋的地段、年代、建筑面积以及区位等等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后,计算出了评估价格。评估价格还必须在拆迁现场进行和询议,询议以后才正式出具拆迁价格的报告。

  邓小如透露,杨武提出补偿价格过低,重庆市房地产资产评估专家委员会随后对该片区的价格进行了复核评估,对金地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进行了确认。邓小如还表示,项目拆迁是委托给由九龙坡区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处。拆迁工程处成立于1990年,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对于拆迁来讲,房地产管理局是一个行政主管部门。无论是由拆迁公司,还是由拆迁工程处来进行拆迁,我们对其只是一个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的关系。”

  协议不允许搞暗箱操作

  如果双方在4月10日前达成协议,也可能意味着杨武所得到的补偿比该片区其他拆迁户高。

  对此,九龙坡区区委书记黄云表示,鹤兴路拆迁既有公共利益的成分,也有被拆迁人利益的成分,也有拆迁人利益的成分,同时还有诸多已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政府的立场就是对于任何利益主体,政府都要给予尊重和保护。

  黄云透露,九龙坡区法院仍在坚持做协调工作,但只能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上开展这项工作,绝不允许搞什么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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