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居留差一字在华逾期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12:42 新闻晚报

  □通讯员周琪记者何易

  晚报讯马来西亚籍的米先生将《上海市居住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混为一谈,结果在机场办理出境手续时被告知由于在华逾期居留,必须接受行政处罚。这已是浦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近期发现的第10起同类事件。

  米先生在上海做生意,每次来沪都要住一段时间。今年1月10日米先生所持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就要到期,但一个月前他刚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该证有效期到2008年12月。由于居住证和居留证只差一个字,米先生觉得两证作用应该相同,就没有去公安机关给《居留许可》申请延期。

  近日,米先生准备回国,在浦东机场办理出境手续时,由于其所持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已过期,得接受行政处罚。

  边检机关提醒广大在沪居住的外籍人员:莫把《上海市居住证》当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上海市居住证》是根据上海市政府引进人才的相关规定,发给那些长期或一定时期内在本市居住工作的海内外人才;《外国人居留许可》是由我国公安机关依据出入境法律规定颁发给那些在华学习或工作的外国人,居留许可粘贴在护照内用以保障外国人在中国合法居留,在有效期内可多次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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