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附企开始全面参加城市合作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14:07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 为了解决鞍钢附企等集体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市委、市政府在对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实行城市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在鞍钢附企退休职工和困难集体企业职工中全面推行城市合作医疗。鞍钢附企已有155个企业的13178名退休职工参加了城市合作医疗,占鞍钢附企3.25万退休职工总数的40.6%。除鞍钢附企外,其它234个困难集体企业的14497名职工也参加了城市合作医疗。

  多年来,我市集体企业由于经营困难、退休人员多、无力缴费和抚养比不符合条件等原因,无法为企业职工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已经成为困扰集体企业职工的主要问题。自城市合作医疗向鞍钢附企等集体企业推广以来,已有鞍钢附企技术中心冶金材料厂曹洪珍、鞍钢矿山附企大选公司马秀芬等鞍钢附企退休职工,六建工程公司吴桂春、服装二厂张桂琴等其它集体企业职工享受到了城市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减轻了他们的生活负担。市钢管集团参合退休职工李达英患脑出血住院,城合报销1378.79元。李达英的女儿激动地说:“要是没有合作医疗,我母亲根本不能上医院治病,是合作医疗救了我母亲的命!”

  目前,鞍钢附企等集体企业职工正在积极申请参合。为了满足广大职工参合需要,市政府城市合作医疗办公室会同企业、城区等有关部门正在抓紧为参合职工办证,做到随时提出申请随时办理。鞍钢附企退休职工参合,先由单位到所在区企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市集体企业职工参合,也先由单位到所在区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上述企业经认定后,职工所在单位统一到市城合办为自愿参合职工办理《医疗证》,参合职工门诊药费、住院费可凭证享受城市合作医疗优惠政策。为方便广大参合职工就医,全市又新增了鞍钢铁西医院、鞍钢立山医院、鞍钢曙光医院、鞍钢精神康复医院、鞍钢东鞍山医院和鞍钢齐大山医院6家城合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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