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长江禁渔期正式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19:51 云南日报

  新华社合肥4月1日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获悉,1日上午,2007年长江禁渔期正式启动,农业部渔政局和中国渔政指挥中心在安徽省安庆市长江防洪墙水上公园举行2007年长江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启动仪式。

  据安徽省农委主任毕美家介绍,近年来,随着长江经济带的迅猛发展,长江渔业生态环境受到来自多方面的威胁,长江渔业资源已严重衰退,许多水生野生动物濒临灭绝。长江渔业的重要地位和资源衰退的趋势,决定了全面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势在必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2002年农业部决定在长江试行禁渔。2003年,农业部决定正式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共涉及长江流域10个省市,8100多公里江段,禁渔范围是从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长江河口的长江干流、部分一级支流和鄱阳湖区和洞庭湖区。葛洲坝以上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2月1日到4月30日,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为每年4月1日到6月30日。

  毕美家主任说,自2002年长江安徽段试行禁渔,至今已有6年时间。根据监测数据显示和渔民反映,禁渔以后,鱼类个体增加,单位产量提高,生物多样性指标明显好转。一些珍稀水生动物如江豚、胭脂鱼等资源量也相对稳定了。禁渔期对长江渔业资源恢复已经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外,长江禁渔涉及安徽省3000多艘捕捞渔船和1.4万专业渔民。为解决渔民禁渔期间的生活困难,安徽省2006年沿江各地共发放低保金207万元、救济金16万元、粮食3.4万公斤。2007年安徽省将继续采取措施保障渔民生活,沿江各级政府将会把更多的专业渔民纳入低保范围,对困难渔民提供实物救济和困难补助,为渔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保障禁渔期渔民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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