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KTV版权费最低可降至每包每天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6:2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黎詠芝) 广州KTV版权费事件取得新进展。针对广州文化娱乐协会日前发表公开声明称拒交版权费,昨日中音协广州联络处表示,经过研讨,广州K厅的收费标准最低可降到每间包房每天10元。有关负责人还透露,收费工作将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穗K厅版权收费年底完成

  中音协广州联络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K厅版权费用,在国外如日本、韩国等收费标准都定得很高。“譬如在我国的台湾,一个包间一年收费6万元,平均每天就是165元。而现在我们每间包房每天的标准收费才12元,所以这个不能算高的了”。

  但针对当前各K厅业主希望能降低版权费的要求,该负责人也透露,中音协经过研讨,认为从各区域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广州的收费“底线”可降至10元;而在西部一些城市,更可低到8元。

  至于究竟什么时候会动真格收费,该负责人并没有明确日期,只表示会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这是中国音像协会给我们(广州联络处)的‘硬任务’。”他说,届时不交费的K厅,将要求其删歌。

  中音协拒绝收费质疑

  广州文化娱乐协会在3月29日发表的公开声明中,曾提出几点质疑。其中一大质疑就是:中国音协是否具备“收费主体”资质。声明称:由于中国音像协会不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具备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职能,因此,只能代表委托它的权利人收取版权使用费。此外,广州每间卡拉0K歌厅的曲库,都存有歌曲二、三万首。而与音协签约的境内外公司仅550家,境内外歌手仅225名,它们占了曲库中的比例是多少?能否代表了所有相关权利人的利益?

  对此,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昨日进行了解释。他指出,中音协具备对KTV进行版权收费的“权力”,最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法条中首先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而中音协就像其他行业协会一样是非营利性机构,符合条款规定的著作权管理组织的属性。

  王化鹏介绍,目前,中音协获得授权的歌曲总共超过了13000 首。根据统计,在一般歌厅使用的曲目中前 5000 多首就占了一年中人们总点播量的95%;10000首中超过了99%,而现在中音协拥有授权的这13000多首,在比较流行的前10000首里中心占了将近80%。“所以中国音像协会说话是有份量的,我们代表权利人提出的要求是应该得到满足的”。

  据了解,收费工作拟年底前全部完成,不缴费的K厅将会被要求删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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