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4000人主动个税申报 主要为企业高管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1:4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昨天是“年所得达12万元以上者”自行申报缴税的最后一天,记者了解到,合肥约有4000人完成自行申报,在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先前不少持观望态度的纳税人最终选择了主动申报。

  昨天上午,在合肥市庐阳区地税分局办税大厅特设的窗口前,记者看到正有数人在办理个税申报。供职于某证券公司的李先生十分低调,对于记者的采访再三回避,对于记者“为什么选择在最后一天才来申报”的问题,他只是表示工作先前太忙。

  据工作人员介绍,因为原定申报截止日——3月31日恰逢星期日,经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个税自行申报截止日顺延至4月2日。

  相对于前几日,昨天来办理申报的人数有明显的增加。窗口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未能在昨天之前进行自行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人员,税务部门将视情节,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关人员表示:可能正是忌惮于严厉的惩罚措施,不少持观望态度的人才选择在最后一天前来申报。

  据了解,“年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须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11项应税所得的合计数额,除工资、薪金所得外,还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

  从纳税人的身份看,企业高管、外籍人员和职业经理人居多;从申报的项目看,以工薪所得和股息分红为主,也有少量的财产转让所得;从所在行业看,金融、电力、电信等垄断行业申报人员较多。记者同时从省地税局了解到,目前我省各地的申报情况将陆续上报,全省总体的申报数字可能还有一段时间才能统计出来。

  据悉,我省地税部门先前对全省高收入行业、高收入者进行了重点建档管理,申报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将对收入较高但申报人数与实际差距较大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赵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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