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医保将无"真空"省17个市月底出台实施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1: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本月底,我省17个市城镇居民医保办法全部出台。这意味着,我省近千万人的城镇医保“真空”将被填补。

  城镇医保有“真空”

  据介绍,自2000年起,我省各地先后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全省有448万名城镇职工享受了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虽然很多人享受到医保带来的益处,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仍有不少人被挡在“医保”的门外。经统计,我省有近1000万城镇未成年人、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年老和无业居民的社会医疗保障尚无制度安排,出现“真空”。

  昨天下午,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吴健介绍,考虑到这部分人群应对高额医疗费用、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有限,特别是那些低收入家庭,更是无法承担大病、重病带来的巨额医疗费用,我省结合国家有关精神,把城镇居民参保列为2007年重点解决的十二项民生工程之一。

  马鞍山淮北率先试点

  实际上,早在去年,省劳动保障厅便安排马鞍山、淮北两市率先进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试点。

  去年下半年,马鞍山正式出台办法,采取以个人缴费为主,财政给予补助的方式,将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了城镇所有人群,实现了城镇非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步到位,除在校大学生分步实施外的城镇居民基本全部纳入参保范围。目前,马鞍山有近10万居民参保。马鞍山的做法也得到国家劳动保障部的认可,并向全国推介。

  17市今年全部启动医保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吴健说,今年全省17个省辖市及25个县市、区全部启动医保。目前,各市正在酝酿具体实施办法。本月底,实施办法将全部出台。2008年,全省所有统筹地区都要建立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

  根据规定,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为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在缴费方式上以个人和家庭缴费为主,财政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不建个人账户,主要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大病医疗费用。

  (穆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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