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小摊贩向城管交“保护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2:26 现代快报

  “我们这里的小摊贩只要每月定期给城管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就可以随意占道经营,而罚款单据就是护身符……”一位市民向记者反映:兰州七里河城管执法局管理兰工坪的第五中队,在收受无证小摊贩定期上交的钱款后,竟为这些违法的占道经营者撑起了一张无形的“保护伞”。为此,记者深入兰工坪进行调查采访———

  “按月交钱可占道摆摊”

  在小北街市场,原本不小的市场口被销售水果、糕点、饮料等商品的小摊贩密密地堵住,仅留下了一条3米见宽的狭窄通道。而这些摊贩持有的特殊票据,使市场里的管理人员无法对他们进行清理。“那是城管执法队收钱后给摊贩开的票据。”市场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市场管理员气愤地说:“市政府规定街面上不得乱摆摊设点,却有人收费允许摆摊,这样的做法,究竟是管理还是纵容?”

  城管声称信誉至上

  据了解,给小商贩开票收钱的是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五中队的工作人员。

  3月22日下午5时,记者以占道小贩的口吻和身份与该中队进行了接触。“每个月交100元就能摆了。”刘文军中队长答得很爽快。

  “交了钱,你们就不查了吗?我有些不放心啊。”记者继续问道。

  “啊哟,我们是政府部门、执法机构,怎么会那么没有信誉呢?具体的事情,你和谢副队长联系吧……”说完谢副队长的电话号码后,刘队长挂断了电话。

  按照刘队长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五中队副队长谢安利。他告诉记者: “交了钱,兰工坪那一划子(区域)你随便摆。”

  “每个月都有任务”

  3月27日下午,记者在小西湖附近的一家牛羊肉铺子里交钱后拿到了2张编号分别为4233353、4233354,单张面值50元,写着“因×××违反摆摊设点管理法规的规定罚款”的单据。“记得在摊子上留个复印件,不然别的队员不认识你,查的时候你拿不出单据,还是会被赶走的。”谢副队长提醒记者。

  谢副队长告诉记者,这种单子他们已经开了很多了。“如果你们的上级带人来检查,怎么办呢?”记者装作担心的样子继续询问。“没事,一般不会检查的,好好摆你的摊子就行,我们不查,就没有别人查的。如果碰到上面检查,我会提前给你打电话通知的。”

  “这钱你们收去自己花吧?要是这样每月少交点吧,大家都不容易。”记者说。“哪里,要上交局里的,每个月都有任务的。”谢副队长说。

  交钱确实不被查

  从3月27日下午到29日的两天半内,记者直接把销售小商品的摊点摆到了兰工坪小北街市场口临街的道牙外,紧紧堵住市场进出口。

  29日下午5时,谢安利副中队长带领两人来小北街市场口进行常规检查。“生意怎么样?”谢副中队长看到记者后,立刻上来热情地打招呼。大约10分钟的工夫,记者身边的一个酿皮摊贩和市场口东侧的第二家水果摊贩,在谢副中队长一行的督促下离开了摆摊的地点。而其他的7家商贩则一面和谢副中队长打着招呼,一面继续占道经营。酿皮摊摊主小马告诉记者,他没有交罚款。

  记者针对经济考核指标以罚代管的问题1日向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咨询。据该局副局长李永忠介绍,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2005年9月1日成立以来,就没有向各区的执法局下达过任何的经济考核指标。据《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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