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案今开庭马英九将出庭应讯说明无诈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7:58 人民网

  人民网4月3日电 台北市前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九点半在第七法庭首次开庭审理,马英九将出庭应讯。据了解,他将向法官说明在主观认知上,“特别费”属于首长的实质补贴,他并没有诈领。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据了解,马英九将会在今天庭讯中,陈述他并没有在检方侦讯时前后说词不一,他认为检察官侯宽仁的问话已经“设定前提”,他在这样的问话方式下,无法将他的主观认知说明清楚。例如侯宽仁问“如果是公款,要用到那里?”他当然回答“用在公帐上”,但不表示他当时的认知是“特别费是公款”。

  马英九的律师团指出,检方指控马英九出具领据请领“特别费”,但事实是出纳人员将请领日期金额填写好,交由市长办公室承办人员盖章。律师团已为马英九拟定辩护策略,除了马英九从未经手请领“特别费”,马英九也不知道领取“特别费”的相关公文及规定,都是依惯例领取;在检察官侦讯时,也没有前后供述不一;且他根本没有主观的犯意,当然也就没有诈欺。

  马英九“特别费”案,由审理“国务机要费”案的同一审判庭抽中审理,审判长都是蔡守训,但“特别费”案的受命法官吴定亚是“国务机要费”案陪席法官,陪席法官徐千惠则是“国务机要费”案的受命法官。

  马英九的委任律师阵容,除了原先的宋耀明律师,新增加薛松雨及陈明两位律师,三人的司法实务经验丰富―――宋耀明曾任检察官,薛松雨、陈明则分别是台北地院的庭长及法官。至于公诉检察官方面,由台北地检署公诉主任检察官黄惠敏领军,搭配检察官侯少卿及周士榆莅庭论告。

  今天的庭讯为准备程序庭,审判长将会先询问被告马英九及余文是否认罪,如果不认罪,被告须陈述大致的答辩理由。由于目前检方只提出一分证据清单,但没有说明待证事实及其关连性,因此今天的庭讯,应不致进行到证据能力有无及争点整理的程序,准备程序庭还会再开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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