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披露钉子户拆迁安置协议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12:59 中国新闻网
重庆法院披露钉子户拆迁安置协议内容
   4月2日晚19时许,挖掘机车在拆除此间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重庆九龙坡区“最牛钉子户”的房屋。中新社发 重庆钟桂林 摄

  中新网重庆4月3日电(郭虹 李慧 唐奕)今日上午,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披露了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安置协议的具体内容。

  倍受关注的重庆市“最牛钉子户”拆迁事件于四月二日尘埃落定。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与“最牛钉子户”杨武夫妇达成协议,采取“拆一还一”的方式进行异地安置,安置地点位于重庆市主城的沙坪坝区。

  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向媒体披露了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执行人杨武位于鹤兴路片区十七号的房屋按照《拆迁安置方案》中的评估价为人民币2477547元,另补偿被执行人杨武旧房设备费人民币2222元、搬家费人民币2万元、装饰补偿费人民币10万元。

  据称,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的异地安置

房价格为人民币3068847元,双方同意按照以上价格采取约定方式置换产权;同时,被执行人杨武同意将其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片区十七号房屋交付给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拆除。

  此外,因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正升•百老汇项目部在未与被执行人杨武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前,即对鹤兴路片区进行施工,给被执行人杨武造成了营业损失,同意赔偿其营业损失共计人民币90万元。

  至四月二日二十二点三十六分,鹤兴路片区十七号的房屋已被顺利拆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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