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莺莺之父被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23:38 华夏时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北高莺莺案又有最新进展。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莺莺之父高天虎犯诬告陷害罪一案,于今日14时公开审理。

  2002年3月15日晚,襄樊市老河口宝石宾馆女服务员高莺莺跳楼,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老河口市公安局调查认定,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并要求家人尽快对尸体予以火化。其父高天虎称,高莺莺是被奸杀的,并保存有高莺莺死亡时所穿的内裤,上面留有精斑。高天虎向宝石宾馆提出了20万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

  该案发生后,2002年6月至2003年7月间,高天虎多次到各级国家机关上访。后经媒体披露,这起迷雾重重的旧案惊动当地政府,并于2006年7月4日成立案件复查专案组,重新彻查此案。2006年7月6日,某杂志发表了《高莺莺之死九问》等报道,对高莺莺之死提出了“自杀还是他杀”、“精斑是谁所留”、“法医为何草草鉴定”等疑问。报道发表后,各大门户网站等众多媒体相继转载。“高莺莺死亡事件”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06年8月18日,襄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武汉公布了备受关注的“高莺莺死亡事件”复查结果。复查组副组长董煜华对记者表示,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死者父亲高天虎捏造事实,向警方提供死者内裤的精斑为其自己所留。高天虎诬告陷害及伪证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已被襄樊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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