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认定“祖龙”违法责令停工听候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03:08 海峡都市报

  N人民日报

  本报讯 4月2日,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已认定河南新郑市的“祖龙”为环保违法项目,要求工程必须停工,听候处理。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对“祖龙”项目提出三条处理意见:在始祖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未正式批复前,不得兴建任何永久性设施;对项目前期违规建设问题进行处理;建立职能完整统一的始祖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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