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今年起推行“墓葬证”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11:19 扬子晚报

  淮安3日电 记者今天从淮安市民政部门获悉,今年起该县推行“墓葬证”制度,实现骨灰入墓率100%,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

  金湖规定,丧户必须办理《墓葬证》才能火化遗体,再凭《墓葬证》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骨灰。实行“墓葬证”制后,该县将通过目标考核督促11个乡、镇政府兴建公益性公墓,以解决骨灰的去向问题。

  (蔡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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