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教授:反腐更须约束领导本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16:23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4月4日讯 记者刘锋报道:为防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借特殊的位置谋取不正当利益,武汉市出台“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公示”的措施:将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一次申报登记,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与公共安全研究所教授毛寿龙认为此举有可能适得其反。

  毛寿龙教授说,这些规定的效果可能有两个:一是起到约束作用,让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的行为有所约束;二是起到广告作用,让那些投机取巧的人能够更方便地找到领导干部的家属,给其以更多的借权发财的机会。就第一种作用来看,对于本来就廉洁自律的领导和家属来说,有没有这个管理办法,他们都一样会奉公守法;而从第二种情况来看,对于那些本来就不自觉的领导和家属来说,因为公示的“广告效应”,反而增加了他们以权谋私的机会。

  毛寿龙教授分析,我们以侵犯个人权利的方式来实现公共利益,实际上是在法律上强化领导和家属的整体利益,其结果是让领导与其家属成为一个法律上的利益共同体。我们因其是领导而限制了其家属的利益,但却没有法律上的补偿措施,结果他们就有动机找到额外的补偿,社会对其获得补偿也会有一定的理解。

  毛寿龙教授认为,为了约束领导,保护领导,避免领导犯错误,而去约束其家属,就像过去约束女性从事政要秘书一样,反腐败效果不佳,但侵犯权利却成了事实。约束领导,更主要是去约束领导本人,而不是去约束其子女。

  “对于配偶问题,我觉得应该给其以很多出路。”毛寿龙教授说,“比如让政治家的太太去从事慈善活动,这样能够改善领导的社会形象,同时也免得其太太去经商,去牟取不法利益。关键还是要在相关制度上去完善,而不是在过程上去控制,比如要完善人事制度、要完善市场竞争制度、要完善土地批租制度、要完善各种各样的公共管理制度,而不是对特定的人进行特定的管制。

  毛寿龙认为,控制领导人的子女,就像控制平常人一样,大家在法律上应该是平等的,而不应该是有特权的或者有被特别管制的。要控制人,就要给其特权。控制领导人子女,实际上往往会在制度上给其以特权,结果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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