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认罪马英九指检方诱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16:25 东方早报

  经过将近4小时的庭讯,前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带着微笑步出法庭。特别费案昨日上午在台北法院首次开庭,出庭应讯的马英九再次表示,“我没有犯罪”。庭审过程中,法庭外聚集了许多声援马英九的民众,高喊口号为马英九加油。与此同时,一些“泛绿”支持民众也在法院附近抗议,双方还发生了推挤冲突。本案下一次庭审预计于17日进行。

  在法庭上,马英九说,“我没有犯罪”,他没有犯罪意图和行为,且二十多年来奉公守法,检察官侯宽仁并未深入了解特别费性质和行政惯例而起诉他是重大瑕疵,严重伤害他的清白。希望法院能详察明断,还他清白。

  庭审结束后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国民党发言人苏俊宾表示,国民党中央相信马英九的清白,“充分理解和认同”马英九的说法,国民党尊重司法,会认真面对正在展开的司法程序。

  在台湾检方的起诉书中有一份解释函,其中标示“特别费属于公款”。对此,马英九说,他一直以为特别费用领据核销部分非公款,对检方指称他曾坦承这部分是公款,要严正澄清,他未曾翻供;他明明不知情,但检方却先验地在起诉书中写他知情,有诱供嫌疑。

  马英九引用了同样涉嫌特别费案的台南市长许添财,台南检方日前对他不起诉,以及1997年和2006年的大法官“释宪”,表示这些文件都证明,特别费是市长私款,是实质补贴,并不是公款。

  苏俊宾说,许添财和马英九的情况一模一样,却获得不起诉,可见当局对不同的人采用了“显然不一致的标准”,相信司法机关会做出适当的裁定。

  ◇相关链接

  马英九“特别费”案

  去年8月,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调查并迅速侦结,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但未具体求刑。随后,马英九宣布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并参选下任台湾地区领导人。

早报记者 殷玉生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