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消费券吃饭很受罪 呼吁:消费设置人性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1: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昨日傍晚,省城李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称,自己拿着一家酒店的返券去消费,想不到不但没有全部用上,在消费过程中还受到不少限制。她呼吁商家在设置返券的时候更加人性化。

  李女士说,自己积攒了4张餐馆发放的、不同额度的返券,返券上写着是17时30分之前消费。昨晚她和朋友在5点左右就来到这家酒店,并要求快点好菜。当时告诉服务员他们准备用券,随后服务员表示菜单一些菜用券是不可以消费的,当时他们就没有在意,随后就按照相关规定点了菜。

  李女士表示,大家吃的很快,6时许吃完后买单时收银员却告诉他们,他们所持有的消费券应该在消费券规定的5时30分前消费完毕,现在已经过去半个多小时,按照规定不允许使用返券。当时自己就非常不理解,认为这样的时间限制似乎故意限制顾客消费,后来协商后才使用了两张返券。

  和李女士一样,很多顾客也觉得一些餐馆在提供返券优惠时,常常会限定部分菜品不参加返券,而在其宣传材料中又没有特别指明,很多消费者有时在点菜时才知道,这样有些不合适。而且有些返券的使用常常被限定为午餐或晚餐,甚至只能在下午3点至6点使用,使持券人消费感到很不方便。

  记者咨询合肥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他们认为,餐馆的返券是作为促销手段,拿着返券消费的顾客一般都是回头客,商家在考虑自己利益同时,应该给予消费者更多的方便。在发放和使用中尽量不要设置各种各样的“条款”,防止因为一些小细节让消费者不满意,有损商家美誉度。

  (洪敏 张伟)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