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百姓关心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7:23 大众网-大众日报

  3月25日,就业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截至4月4日下午3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共收到意见4713件。对于这部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各界群众最为关心哪些问题呢?

  反对就业歧视保护平等就业权

  学历歧视、户口歧视、性别歧视、外貌歧视、对残疾人的歧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就业过程中,许多人都曾遭遇过这样那样的就业歧视。

  为此,许多人在意见中提出,就业促进法草案应对就业歧视的问题予以特别关注,进一步突出反对种种就业歧视现象。

  在种种就业歧视中,乙肝歧视问题受到许多人的特别关注。有人在意见中指出:“我国拥有约1.2亿人是乙肝

病毒携带者,他们在就业方面受到歧视,导致许多优秀人才求职无门。”

  许多人提出,建议草案针对就业歧视的问题作出更加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同时明确用人单位歧视劳动者就业的法律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建议肯定街头小贩类就业形式

  目前的就业促进法草案就有关促进就业的财政、税收政策作出了专章规定。

  许多人建议,要通过就业促进立法,促使政府部门加强对自主创业者的扶持,取消对自主创业者的不合理收费,同时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个体工商户目前承担的税费比例明显不合理,工商管理费已经大大超过个体工商户的税务负担。”来自辽宁的石山说,“工商管理部门重收费、轻管理,从本部门利益出发搞创收,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对街头小贩这类就业形式,许多人建议就业促进法草案给予肯定和支持。“因为城市市容管理问题,街头小贩处于被打击、被取缔的命运,造成了严重的矛盾对立,影响了社会和谐。就业促进法草案应当对街头小贩这类弱势群体摆摊设点的就业形式给予肯定,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打破部门分割建立统一人力资源市场

  “目前,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由于部门的分工,形成了四个不同的市场:人才市场(人事)、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劳务市场(农业)、大学生就业市场(教育)。”有人提出,“这本身就是一种就业歧视,应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

  还有人提出,这种分割不利于就业工作的整体推进,特别是失业登记和失业率的统计。“不能因为部门利益的不同就使就业市场处于人为分割的状态,应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或劳动市场。”

  “高级技工是人才还是劳动力?”有人举例说,人为区分人才和劳动力将会阻碍我国技术工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对社会就业观念产生不利的导向。

  公共就业服务应免费

  目前一些政府部门举办的人才市场只管卖门票,而不管招聘会的实际效果。有人就此提出,政府举办的职业中介机构应该提供免费服务,“建议草案对此予以规范,将县以上人民政府举办的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定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还有人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切实得到保障,能够做到免费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关注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征求意见中,大学生就业问题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

  有人提出,面对大学生严峻的就业形势,政府应让学校承担一定的责任,以促进高等教育和市场接轨,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接轨。

  有人建议成立大学生就业促进办公室,动态把握大学生就业、失业状况,掌握用人单位是否有收取面试费、押金和不给上“三险”等违法行为,优先提供对大学生的就业岗位安排。

  有人提出,刚刚毕业走出校门的学生没有任何创业资金,也无资产可作担保,创业实在困难。建议国家对大学毕业生的创业予以法律上的明确支持。

  建立劳动预备制度完善职业培训体系

  目前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扶持和促进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征求意见中,有人提出,各级政府主办的公共职业培训机构是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的基础,国家应加大公共职业培训机构建设的资金投入,逐步完善我国的职业培训体系。建议草案明确有关劳动预备制度的政策和资金扶持规定。

  据介绍,就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将到4月25日结束。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表示,欢迎各界群众继续提出完善和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新华社北京4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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