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公布推迟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9:58 大河网-大河报
  “刘富沟村附近为恐龙群化石聚集地,具有非常强的科考价值。虽然目前已经发掘出部分化石,但仍有很多化石尚待挖掘。如果发掘顺利,2006年就应该公布成果了,但由于刘富沟村民迟迟不上交藏起来的化石,科研成果迟至今天仍无法公布。”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博物馆馆长张兴辽说。

  张兴辽介绍说,去年4月,在该村的发掘工作已全面停止。刘富沟自然村发掘出的恐龙化石一共有6件,目前地质博物馆运走了4件,因为对恐龙种群的鉴定,骨架缺少任何一块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科研成果一直迟迟无法推出。

  “目前我们的发掘工作仍在继续。”张兴辽说,挖掘工作在首先发现恐龙化石的刘富沟自然村停止后,发掘队伍在汝阳和栾川等地也发现了大量的恐龙化石,发掘仍在继续。但由于刘富沟自然村发现的恐龙化石价值很大,他们一直通过当地政府做工作说服村民交出剩余的两块化石。

  乡政府多次协调无果

  “村民想发展家乡的经济,这个意愿是美好的,但方法欠妥。”在谈到沙坪村刘富沟挖掘恐龙化石出现的矛盾时,刘店乡党办主任杜景长说。

  杜景长说,了解到恐龙化石挖掘的重要性后,乡政府对恐龙化石的挖掘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的支持。一年来,乡政府已多次与村民协调,但刘富沟的村民始终不同意归还化石,也不同意继续发掘。

  对于村民强硬的态度,杜景长也很无奈,他说,汝阳县政府、刘店乡政府等有关部门,曾多次前往该村对村民进行思想教育,但仍然无法从村中找到化石。“现在刘富沟村的恐龙科考挖掘已经停工近1年了,为尽快使挖掘工作继续,我们多次挨家挨户地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可仍无法要回这两块化石。目前刘店乡仍在想办法解决此事。“

  “恐龙”争议何时能解?

  村民们为何在化石的去留问题上僵持不下呢?

  “要是把恐龙化石都拉走了,那俺这里的人咋办,啥都不剩了,还有人理俺吗?”刘富沟村许多村民说,他们渴望像西峡人一样,因“恐龙”而受益,渴望家乡建起恐龙化石公园。但恐龙化石如果都拉走了,还怎么建公园?

  根据汝阳县国土资源部门等去年9月份协商结果,关于《汝阳县刘店一带恐龙勘查发掘工作协商纪要》第四点称:“对已经发掘出、登记入库的化石,如果将来地方需要,省地质博物馆将全部复制交给地方。”

  “省国土资源厅有省地质博物馆,化石拉走了,还能运回来吗?给我们复制的恐龙化石,那还有什么价值?现在辽宁、新疆等地挖掘出恐龙,都是进行原地开发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难道我们这里的恐龙就不能原地开发吗?”村民们说。

  “国土资源部门拥有对化石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张兴辽说,根据国土资源部《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主管全国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针对刘富沟挖掘出现的化石归属问题,省政府2006年专门进行了法律的界定。

  “村民的做法看起来似乎是在保护自己的利益,其实是影响了家乡的发展。”张兴辽说,目前我国只有化石蕴含量和科学研究价值达到一定标准,才能够获得相应级别的保护区资格。而想要成立相应的保护区,就需要推出一定的科学研究成果,并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肯定。而两块恐龙化石被村民违法扣留,是省国土资源厅有关部门迟迟无法推出科研成果的关键。

  “如果政府部门来拿化石的时候,能够出示相关的文件,我们可以让拿;但如果平白要走,我们不答应。”记者采访离开时,村民们表态说。这,或许可以看作对政府有关部门屡次协调的一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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