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推出导诉员制度 负责官司咨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7日07:0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卿 通讯员涂莉报道:“药盒上厂家地址是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可药品说明书上又写着在武昌区,我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昨日,家住武昌区的蔡先生因欲状告某药厂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立案大厅的接待法官当场为他作出导诉。

  由立案庭法官担任“导诉员”,是武汉市法院在立案环节方便群众诉讼的一项新举措。据介绍,导诉员就好比大堂经理,由立案庭负责人轮流值班,专门负责接待当事人或群众的法律咨询,处理立案窗口的重大、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纠纷或其他法律事务,则引导群众采取合法的方式,通过其他正常途径予以反映和处理。

  武汉市中院同时表示,除常设的信访接待室外,当事人或群众还可到该院立案大厅、证据交换中心、市人大机关信访接待室等三大窗口寻求帮助。

  据悉,从3月份开始,每逢周五上午,武汉中院指派一名中层干部,在市人大机关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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