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开出首张个人所得税逾期未申报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7日09:57 红网-潇湘晨报

  红网4月7日讯 (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 通讯员 李晓波)“要是早点过来就不用罚款了!”昨日下午4时许,长沙市某公司高管陈岗(化名)委托他人到长沙市雨花区地税局办理个税申报时,领到了一张额度为200元的罚单,原因是逾期申报个人所得税。陈岗的委托人在雨花区地税局工作人员的陪伴下,主动将这笔罚款交到了位于城南路的商业银行。

  据长沙市地税局税政三处负责人介绍,这也是长沙市地税部门今年以来,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逾期申报开出的首张罚单。

  逾期申报最多可罚1万元

  据雨花区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陈岗在2006年各项所得超出了12万元,应纳税款共计2.4万元,已分别在2006年各个月份的申报期内缴纳。

  按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办法规定,年收入逾12万元的纳税人,不论是否已在2006年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在2007年1月1日至4月2日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陈岗前段一直出差在外,直到近两天雨花区地税局发出通知,将对未按期申报者实施专项检查时,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昨日正式委托他人前往办理了申报手续,并自觉缴纳了罚款。

  “个税申报新规规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将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为陈岗较为主动,并且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实施从轻处罚。”据雨花区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仍有一部分符合个税自行申报条件的纳税人未依法履行申报手续。

  申报信息严格保密

  记者从湖南省地税部门获悉,目前各地均有“迟到”申报者陆续上门补办手续的情况。全省各级地税部门正在加紧进行数据整理,将通过科学的分析和信息比对,筛选出重点稽查的行业和个人,同时接受广大市民的举报。对于少报、谎报、恶意偷逃税款者,一经查实将面临法律严惩。

  为消除一部分纳税人害怕因个税自行申报导致财产隐私外泄或者“露富”的疑虑,各地税务机关出台了严格的信息保密制度。

  雨花区地税局就专门制定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工作制度》,规定明确:严禁擅自导出、拷贝、外出携带和对外提供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信息。如有干部泄露或者传播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的,视情节追究行政责任。故意将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泄露传播涉嫌犯罪的,将提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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