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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电力城乡供电服务一体化标准即将实施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8日03:0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自智、记者王萌) 今后,县级及其以下居民用电也能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优质服务了,记者日前从省电力公司了解到,6月1日,《河北省电力公司城乡供电服务一体化标准》将开始实施,该标准适用于市、县供电公司,河北南网城乡居民今后在抄表、收费、电力故障抢修等方面将享受到同等的供电服务。 据介绍,为实现城乡供电服务一体化,统筹城乡供电服务工作,省电力公司将通过统一市、县两级供电服务机构和工作标准,实现客户服务响应快速化、作业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使广大农村用电户享受到和城市同样优质的服务。同时,充分发挥95598供电服务主渠道作用,建设省、市两级实时监控中心,实现省、市、县95598一体化管理(河北南网),构建城乡服务一体化新格局。新标准实施后,城乡电力用户将实行统一电价、统一发票、统一抄表、统一核算、统一考核。 此外,为使县级以下居民用电秩序正常,该标准还要求,因供电设施检修需要停电的,应提前7天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并通知重要客户;客户因欠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限电通知书,并在停限电期限前30分钟再电话通知重要客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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