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澳跨境工业区将享受叠加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8日16:28 新华网

  新华网珠海4月8日电(记者张愈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8日正式实施,这标志中国唯一具有三重“特殊身份”的工业区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将对“跨境模式”的运作和粤澳交流合作产生深远的示范作用。

  珠澳跨境工业区是中央政府实施“一国两制”,支持澳门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发展的政治决策,又是海关创新监管模式、整合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实行优惠政策叠加的有益尝试。

  今年3月8日,海关总署颁布了这一《管理办法》。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可以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进出口税收政策+专用口岸”三重特殊政策,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为中国首例。

  对于区内企业跨关区配送货物或异地企业跨关区到珠海园区提取货物的,《管理办法》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灵活选择向园区海关申报,也可以直接向异地企业主管海关申报。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珠海园区内企业将享受较优惠的税收政策,海关将为企业创造一个近乎无税的环境。国内货物进区即视为出口,可享受

出口退税,无须等到货物实际离境时才办理退税;出区货物按照实际状态征税,且在园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
增值税
;以一般贸易方式经珠海园区进入区外的货物,如果能获得香港、澳门签证部门签发CEPA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享受零关税待遇。

  与区外相比,珠海园区开展加工贸易将享受海关五大优惠措施:实行电子账册管理,无须办理纸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可以开展燕窝、鲨鱼体、西洋参、鹿茸等区外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开展的业务;开展加工贸易不受国家和关区单耗标准限制,企业如实申报,海关据实核销;对于消耗性物料,无论是否完全物化到出口成品中,均可享受保税待遇。

  珠澳跨境工业区位于珠海拱北茂盛围与澳门西北区青洲之间,2003年1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12月9日动工建设,2006年12月8日正式启用。工业区通过填海造地而成,兼顾物流、中转贸易、产品展销等功能。首期总面积为0.4平方公里,其中珠海园区面积约0.29平方公里,澳门园区面积约0.1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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