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城管拍卖人行道经营权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02:00 北京娱乐信报

  4月5日,四川省内江市城管局对外发公布了一起竞标公告,拍卖人行道经营权,此事在内江城引起很大反响。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大多数市民对城管拍卖人行道经营权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

    市民态度 反对拍卖人行道

  不少市民对记者反映说,“城管只拥有人行道管理权,而没有处置权。城管怎么能说拍卖就拍卖?城管部门决定拍卖前听过市民意见、举行过听证会吗?拍卖之后所得资金又将流向何处?”同时,更有市民表示,拍卖人行道经营权,这简直闻所未闻,“城管部门是否涉嫌乱作为?”

  此外,由于标的人行道主要在东桐路、临江路,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关注。记者查阅相关资料获悉,当初内江市政府改造东桐路,曾斥资上千万元,沱江内江城区段防洪堤建设,政府投资数亿元。

    规建部门 拍卖人行道需慎重

  将休闲黄金地段的人行道进行拍卖,拍卖成功者将被允许在此开设茶饮摊区,这与规建部门的初衷一致吗?

  据内江市规划建设局

城市建设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初规划时,这些路段就定位为景观休闲道,而东桐路、临江路更是这一休闲道的主轴线。目前,规建部门正计划对沿江建设的景观亭征名立碑,并撰写典故,“赋予其文化内涵。拍卖该地段人行道,一定要慎重。”

  该负责人称,即使要拍卖,也必须保证市民的基本通行,一是不能侵占盲道,二是部分不宜摆摊地段应杜绝摆摊设点。

    城管部门 拍卖所得上缴财政

  “拍卖人行道经营管理权,是为了弥补市场建设的不足,另外,人行道管理经营权的拍卖,有助于改善经营管理混乱的局面。”内江市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麻毅告诉记者。

  对于占道经营、资金流向等问题,麻毅表示,城管部门除监控保证金外,拍卖所得一律上缴财政,“对于占道经营问题要根本解决,需要加快市场建设步伐。拍卖人行道经营权,只是一种临时性过渡措施,暂定过渡期为3年,3年后将取缔。”

    律师说法 合法性有待考证

  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赵永忠律师称,“城管是否有权拍卖公共资源,其行为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其行政行为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城管方擅自将涉及城市广大居民利益的公共人行道进行拍卖,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均有待考证。” 据《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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