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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堤无护栏 两单位成被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6: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散步老人坠河摔伤致死 家属打官司索赔近6万元 陈太富 金牛法 记者 郭龙 一位88岁的老人不慎滑倒掉进排洪河里摔伤致死,死者家属以该河段没有护栏为由,将成都市河道管理处告上法庭,索赔近6万元经济损失及1元精神损失费。昨日,金牛区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 去年10月19日早晨7时许,杨锡昌行至为民路与二环路北一段交会处路口时,不慎滑倒,因此处没有护栏,老人直接掉进堤岸有3米多高的交大排洪河里。受伤的老人奋力呼救,后被消防队员营救上岸。7小时后,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杨锡昌的儿子说,父亲掉河的地方没有安装护栏,因此,没有护栏是父亲摔伤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与成都市河道管理处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杨先生将成都市河道管理处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河道管理处支付其抢救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7989.43元。同时,还象征性提出了1元钱的精神损失费。 金牛区法院审查后,依职权将规划设计单位成都市工程设计院追加为被告。 成都市河道管理处称,对于杨锡昌老人的死他们没有任何责任,出事点之所以没有安装护栏,是因为当时规划建设部门没有规划,而河道管理处只负责管理和维护现有的护栏,且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定要在河岸上安装护栏。 市工程设计院的人士称,河堤是20年前设计修建的,当时国家并没有在河堤上安装护栏的标准要求,他们没有责任。 法院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