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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认真研究解决城市择校费问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0:18 人民网
人民网广州4月10日电 记者姜洁报道:“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的规定,认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城市择校收费问题。”这是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袁贵仁在广州市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强调的。 袁贵仁说,在过去的一年里,经过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教育系统的共同努力,治理教育乱收费整体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治理工作任务,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但产生教育乱收费的土壤和条件并未完全消除。一些地方和学校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收费、以“改制”名义的乱收费、民办高校的违规招生及乱收费、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以及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现象。 袁贵仁说,教育公平是最重要的社会公平。2007年,教育系统将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力争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成效。要努力保障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建立起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确保每笔合理开支有保障、有效益、有监督。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坚决防止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教育部将督促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坚持依法办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区域内义务教育做起,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继续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加大对现有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力度,力求在2008年完成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改制学校,严禁搞“一校两制”和“校中校”,决不允许以改制的名义乱收费。全面深入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国家招生政策和计划、学校招生章程、入学条件和资格,以及录取结果等信息,要全部向社会进行公示。加强高校招生环境综合治理,坚决制止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高校招生,严厉打击各种招生欺诈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听证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严格规范学校收费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教育收费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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