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官员强调:有无工作外国配偶均可申请五年签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5: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0日电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国内事务部副部长拿督陈财和4月9日强调,不管有无工作合约的外国配偶,一律可以申请5年居留签证。

  陈财和巡视大马布城移民局签证组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那些已在大马有工作的外国配偶,现在可以申请5年的居留签证或工作签证;若是没有工作的外国配偶,则可以申请5年居留签证或社会签证。

  “不过,有工作的外国配偶,是否能获得5年居留签证,视3项条件而定,即他们的护照有效期和工作合约多长,以及是否有缴清税务。”

  他说,若外国配偶的护照有效期只剩3年和工作合约只有3年,移民局就只能发出最长3年而非5年的居留签证给他。

  签证期内离婚不获更新

  他也强调,首次申请居留签证或新婚外国配偶,只能取得3至6个月居留签证(跟旧政策一样),3至6个月后当他们更新居留签证时,移民局才考虑他们申请5年居留签证。

  陈财和强调,移民局不会立刻发出5年居留签证给这些第一次申请或新婚外国配偶,以避免假结婚因素。

  他透露,若这些外国配偶在取得5年签证后却在有效期内离婚,移民局将取消或不更新他们的签证。

  陈财和指出,新政策下,外国配偶申请工作签证也获得放宽,也就是说外国配偶特别是女性配偶,就算居留大马或持社会签证少过3年也一样可以申请工作签证,以便能够在大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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