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监局规定危险场所须装防爆摄像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2:3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叶洲)昨天,市安监局发布了危险场所图像信息管理系统规范,规范要求加油站等危险场所在今年11月底前都必须加装摄像头,并且统一型号且具备防爆功能。据悉,这是国内首个危险场所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地方性技术规范。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本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254家,经营单位2360家。以前由于没有可遵循的标准或法规进行指导,其中大部分单位并没有建设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少部分有的也存在设备陈旧、损坏、失效等问题。同时各单位分散的系统也难以实现互联互通,不利于本市对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实施有效监控和危险预防。这项规范发布后将实现北京危险场所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资源整合,增强城市减灾、防灾、救灾能力,同时也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了重要保障。

  据了解,

加油站的油罐区和加油区属于重点监控范围,都必须安装摄像头。各场所安装的摄像头的规格必须一样,以便监控信息能统一传至市级监控平台。通过监控,市级监控平台可以监督这些场所的日常生产安全,也可以在发生事故后进行远程指挥抢险,同时,监控资料可为事故调查提供有力依据。

记者:叶洲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1,10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