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将罚款列入考核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8: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日前从广州市黄埔区城管大队获悉,该队上月起开始正式实施“网格化”管理(将全区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来管理),并专门制定了网格化考核评分标准,如有队员因执法失误被市民起诉并败诉的,年终考核的成绩只能是“基本称职以下”或者“不合格”。

  为了严格落实每个“网格”的责任,黄埔城管大队专门制定了网格化考核评分标准,将城管全部的工作分为四大类26个小项,具体的量化措施则有上百条,每项有对应的分值,满分1000分。如“出现久治不愈的乱摆卖聚集点,每个点扣10分”;“新违法建设被媒体曝光的,每宗扣20分”;“不能按时办结的,每宗扣5分”等,使得城管队员的执法和公务行为有了明确而细致的“操作标准”。

  记者发现,考评条款中有一项“罚款额低于06年同期标准的,每1万元扣10分;罚款额高于06年同期标准的,每1万元加20分”。此举是否会造成城管队员为了考评多得分而多罚款、乱罚款?黄埔城管大队大队长胡秀忠表示,罚款全部上缴财政,且该条目的考核情况将与考评表其他的业绩作比照,如果确实因为管区内违法情况大幅减少而导致罚款额减少的,不仅不扣分,还要奖励。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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