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流动摊贩新政推迟引发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9:27 南方都市报

  “小摊贩新政”且慢鼓掌

  一轮赞许的热潮后,来自上海的声音却突然沉寂下来。上海城管系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从字面仔细推敲的话”,“上海的马路仍然没有开禁,或者说,《导则》的出台至多是一个‘禁改限’的体现”

  上海国际大都市的身份,为这项正在制定中的“小摊贩新政”,赋予了非同一般的意义。考虑到大城市特有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各地媒体纷纷追问本地城市的管理者,“什么时候能够推出类似的改革?”

  而由于上海市容环卫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值各级“两会”召开前后,上海的做法能否予以仿效,也成为全国各地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来自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许爱娥提出了“建议地方政府允许小贩在道路边合理摆摊经营”的议案。她认为,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如果只是片面追求市容市貌的整洁,等于堵死了外来摊贩的活路。全国政协委员厉以宁也发表评论说,城市里适当允许发展路边摊,不失为一种解决就业问题的办法。

  每天夜里10点以后出动,将锅碗瓢盆推上闸北区柳营路的一对安徽夫妇告诉记者:经营夜排档的收入和两口子过去打工的收入基本持平,但是“这一行每天都有进账,更不用担心老板拖欠工资”,另外“由于工作自由,还有时间照顾孩子”。

  媒体的追问很快得到了正面回应。若干地方政府均表示,辖区内已经或者正在酝酿出台类似的举措。南京市借鉴交管部门的做法,对流动摊贩建立“违章档案”,进行“十二分制”考核,遵守规定的摊贩可以照常营业。重庆市在主城9区和高新区、经开区规划出443个摊区,设置摊点11169个,旨在解决1.5万人的就业问题。诸多媒体报道给人的感觉是:惊醒后的地方政府,似乎都在迅速行动起来。

  经过这一轮赞许的热潮后,来自上海的声音却突然沉寂下来。上海市委党报《解放日报》上月28日发表文章说,“原计划‘五一’前推出的《城市设摊导则》可能推迟”。文章还解释说,城市设摊开禁绝不是有关部门制定一部法规发个文件那么简单,它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更需理性思考许多细节,因此“《城市设摊导则》的缓行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记者分别在上海市杨浦区和长宁区区政府网站上看到一份有关区内乱设摊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导则》一样,这两份实施方案都把城市道路分为三个类型:

  严禁区域——禁止任何形式的乱设摊行为。

  严控区域——禁止设置临时摊贩集中点。但对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小型修理摊酌情疏导,规定设置位置,但不得占用道路或人行道。

  控制区域——设置临时性集中疏导点,以入室入场为主,引导摊贩入点经营,一般不得占用道路或人行道。

  事实上,无论是《导则》,还是各区政府的实施方案,其依据都是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本市中心城区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实施方案(2006年-2008年)》。因此可以从各区实施方案中窥出《导则》的大致思路。

  “从字面仔细推敲的话,《导则》所说的‘设摊’和此前新闻媒体谈论的‘摆摊’其实已经不是一个概念。”上海城管系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

  按照他的理解,“严控区域”内定点设立的路边摊,仅向修车、修鞋这样的摊贩开放,这类从事“小型修理”的只是上海5万多小摊贩当中的极少数。而“控制区域”内所谓的“疏导点”,其实已经是一个简陋的集贸市场。

  “上海的马路仍然没有开禁,或者说,《导则》的出台至多是一个‘禁改限’的体现。”这位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城市管理的复杂性

  对《导则》的热烈追捧,可能只是一次媒体的过激反应。上海财经大学博士马祖琦认为,制定《城市设摊导则》,说明上海已经开始正视城市管理的阶段性和复杂性

  如果上述分析成立的话,上海迈出的这一步远远没有此前媒体所设想的那样迅猛。对于《导则》的热烈追捧,其实只是一次媒体的过激反应。“反应过激也不难理解”,上海当地一位媒体从业人员认为,“这说明城管形象亟需改善,已经成为主流的民意”,因此“城管系统迎合民意的举动,哪怕只是一点点,都会制造出新闻兴奋点”。

  在《导则》引发舆论旋风之前,城管制度在媒体上的每一次登场——即使是作为受害者——几乎都避免不了遭遇非议的尴尬局面。

  成都肖桂秋案经媒体曝光后,有人将民间调查获取的现场照片和分析文章贴到网上,“网络审判”得出了“城管滥用公权选择执法”的结论。

  崔英杰案件经媒体报道后,更多的舆论对行凶者抱以同情的态度。崔的辩护人、北京律师夏霖利用这种同情,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

  而就在有关《导则》的热议快要退潮时,两条新闻报道又把城管摆上了风口浪尖。甘肃有媒体报道说:兰州七里河的商贩只要按月给城管缴纳50元的“管理费”,就可以随意占道经营,城管开具的罚款单就是小贩们的营业执照。而南京则有电视台对三名身着城管制服、自称是雨花区行政执法队员的人进行了曝光:他们向小商小贩索要财物,借着酒劲耍横触犯了众怒。在这两则新闻中,城管队员手中的权力,已经成为用来寻租的工具。

  上海财经大学博士马祖琦认为,制定《城市设摊导则》,说明上海已经开始正视城市管理的阶段性和复杂性。他在去年11月上财举办的“城市治理与小商贩管理”论坛上提出:如果过分追求城市的外在秩序,而置其他社会矛盾于不顾,特别是忽视了低收入阶层的生存权,这种秩序往往难以持久。

  马祖琦尤为赞成《导则》中有关“群治机制”的设计。这一机制规定,申请临时设摊应当征求当地居民意见,由居民决定哪些人能经营疏导点摊位、经营的具体地点以及经营的时间限制。“充分考虑居民的意见,不仅有利于新秩序的稳定,也有利于重塑城管的形象。”马祖琦说。

  曾纪茂则在同一个论坛上提出建议:无牌无证的小吃摊点也应该纳入《导则》的管理范围。在他对学校周边进行调查的时候,曾经有摊主告诉他,自己有能力、也有意愿改进卫生条件、提高原料质量。摊主们担心的是,投入上去之后,“一旦遭遇收缴,损失就大了”。

  不过也有人对《导则》及其相关内容提出了不同意见。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曾经评论说,群治当中隐藏着复杂的操作问题,“如果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简单表态解决不了问题”。广州市长张广宁则表示,无证摊贩不仅影响交通,而且对正规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构成冲击,不能宽容。

  贩夫走卒,宁有“乐”乎?

  “大中小商贩多元共生,组成一个城市商业的合理结构”。在北宋长卷《清明上河图》中,贩夫走卒,引车卖浆,彼时的商业繁荣不仅与城市“脏乱差”无关,反而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文化图景

  虽然目前《导则》还在制定当中,但是人们已经能从这座城市的局部地区看到未来的影子。

  4月7日是星期六,刚刚历经寒潮的上海开始回暖。“本地人”曹阿姨在靖宇菜市场外的人行道上经营的内衣生意,比前两天有所好转。三名市容协管队员在周边巡逻,偶尔和她友善地打个招呼。在这条不足两米宽的人行道上,只有户籍属于控江街道的本地商贩才被默许占道经营。“这些人没有工作,街道允许他们沿街摆卖,也是为了解决困难群体的吃饭问题。”协管队员解释说。

  两天后,新的一周开始,“我们会自觉地搬到马路对面去”,曹阿姨介绍说,“那边人少车少,街道划为二级马路”。控江街道综合时间、地点以及人口状况的弹性管理方式,也被上海众多社区、街道采纳。从某种意义上说,《导则》的核心内容,其实是对既成事实的认可。

  然而让曹阿姨担心的是,现在她摆摊设点的位置是最符合市场规律、也最能产生效益的地方,“将来集中进入疏导点后,生意会不会受到影响?”她所能设想到的最理想的情况是:街道给大家配发统一的三轮车,挂上“便民服务队”的旗帜,哪里符合规定又利于经营就流动到哪里。

  而曹阿姨周围的外来商贩则不无忧虑地告诉记者,将来摆摊设点都由本地居民决定,“万一他们协商好排挤外地人怎么办?”

  关注《导则》的除了曹阿姨这样的城市低收入者外,还有庄晓明这样的大学毕业生。这个“80后”出生的年轻人,得意地向记者展示自己的地摊货,从烟盒、衣服到手表。

  大学毕业后,庄晓明加入了一个叫做“上海地摊创业联盟”的QQ群。他和朋友们在上海繁华的吴江路售卖小百货,相信“创业可以从地摊开始,但只是开始”,而且也把摆地摊视为大学生“灵活就业”的新方式。庄说自己最关心疏导点内每个人划多大的地方,小贩之间出现争议谁来调解,“入场最好不要收费,附近一定要有可以免费使用的厕所”。庄晓明同时还盘算着在七铺路服装市场跟人合租一个门面,到时候“不用再靠天吃饭”。

  “从‘行商’到‘坐贾’,这是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后自然发生的转化”,同济大学教授石忆邵说,“大中小商贩多元共生,组成一个城市商业的合理结构”。和上海财经大学的曾纪茂一样,邵也向记者提到了《清明上河图》。在这幅绘制于北宋徽宗年间的长卷上,贩夫走卒,引车卖浆,彼时的商业繁荣不仅与城市“脏乱差”无关,反而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文化图景。

  在浦东三林世博家园社区附近谋生的苏北小贩赖师傅,目前还没有承租店面的经济实力。两年前,他跟随世博动迁户来到这里,继续经营他的水果生意。赖师傅希望能够在上海呆到2010年世博会举办的时候,最好还能把水果卖给观光旅游的外国人。

  在和当地居民的交往中,赖师傅得知了世博会的主题——“更好的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事实上,上海在海外进行有关世博会的推介活动时,还常常引用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好。”

  采写/摄影:本报特派记者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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