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卡昧钱 大学生成诈骗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11: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发现ATM机里有别人遗忘的银行卡,张某一时贪心,从卡中取款并修改了密码,公安部门接警后根据监控录像将张某抓获。记者昨天从市南区检察院得知,张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捡”卡提出8200元

  “审查张某时,他哭得十分厉害。”昨天下午,市南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张某今年24岁,大学毕业后在东部一座写字楼内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去年11月3日,张某在楼下ATM机查询存款时,发现上一位取款人忘记拿走银行卡了。

  “我当时就是一时贪心,昏了头。”张某称自己用别人的银行卡取出2000元钱后,改了这张银行卡的密码。之后,又先后在香港中路、南京路两处ATM机上取出6200元钱。

  监控录像锁定冒领人

  丢卡的杨女士次日发现后报警,民警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发现,杨女士取款后紧接着就是张某取款,他们立刻将张某作为嫌疑人展开调查。民警根据张某的银行卡资料,发现张某和杨女士在同一个写字楼里上班。

  “接到民警电话我心里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张某很快就交代了自己从捡卡到取款的全过程,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的行为居然涉嫌诈骗。张某在交代犯罪过程中,十分懊悔。

  记者昨天从市南检察院了解到,张某最终被法院认定犯信用卡诈骗罪。(记者 段海鹰 通讯员 栾 俊 傅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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