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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印度易瑞沙”属假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1:18 北京晨报
上海发布警示 新华社电(记者 俞丽虹)针对近期互联网上出现出售所谓治疗肺癌的“印度易瑞沙”等药品信息,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警示称,此类未经注册的药品属假药,消费者须谨防上当受骗。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一些经营者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宣称可以提供“用于治疗癌症的药品”,也就是所谓的“印度易瑞沙”以及其他一些药品信息。 经调查,目前,我国境内获得合法注册的药品“易瑞沙”是在英国生产的,注册文号为H20040767。印度或其他国家生产的“易瑞沙”,尚未取得我国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应当按照假药论处。此外,这些在互联网上擅自发布的药品信息,并没有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违反了我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醒消费者,应选择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获取信息,并且选择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网站购买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