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06年查办地厅级干部16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3:12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4月11日讯(记者夏似飞)今天,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副书记张卫平通报了200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大案要案的情况。

  张卫平通报说,2006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8941件(次);立案7505件,占全省党员总数的2‰。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189件;结案6956件,处分683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04人;受理申诉案件122件,办结118件;移送司法机关154人,共挽回经济损失1.19亿元。省纪委、省监察厅共立案查办地厅级干部1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0人;结案2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

  全省案件按违纪行为分类情况:违反政治纪律行为50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142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226件;贪污贿赂行为1173件,其中贪污517件,贿赂363件,私分国有资产47件,挪用公款211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269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519件;失职渎职行为1939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行为202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79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2650件;其他违纪行为256件。

  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立案查办的案件中,已经于2006年结案的主要有: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稽核专员办公室原专员(湖南省分行原行长)王金贤,在1997年至2002年期间,利用担任湖南省分行行长之便,在批准贷款、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经费发放等方面为他人及下属单位谋取利益,先后35次收受贿赂,现金及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69万元;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币57万元;并有19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省工商银行原副行长王文敏,自1988年至1995年期间,利用担任省分行国际业务部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4万元、港币2万元、美元3000元,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省卫生厅原助理巡视员屈全福,在担任湖南省人民

医院院长期间,在工程发包、医院使用氯化钠注射液、食堂发包、物业发包、购买医疗仪器、干部任用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与其女屈怡或单独收受王望生等6人所送人民币90万元、2.5万美元及价值1万多元人民币的黄金首饰和手表,折合人民币共计112万元,被开除党籍、公职,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省建设厅原总工程师张大刚,在担任省建设厅总工程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湖南诚士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年检年审、资质升级评审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8万元、美金400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1万元,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省民政厅原助理巡视员朱

海棠,在担任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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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中心主任兼省募委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8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4万元,案发前退还人民币19.7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人民币278万元,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省进出口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刘金宝,自1992年至1999年在担任省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下属海龙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伙同他人贪污港币2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300万元、港币90万元的物业,分得赃款10万元,单独收受或索要贿赂人民币54万元,伙同他人收受贿赂港币122万元,分得赃款港币100万元,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朱金武,在担任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48.2万元人民币、1.2万美元、4万港币及价值8000元的财物,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巴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罗明安,在担任巴陵石油化工公司副经理,洞庭氮肥厂厂长,巴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省通信管理局原党组成员、省专用通信局原局长曾国华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省纪委原副书记杜湘成,因公在北京出差期间,与一外国女子进行色情活动,执纪违纪,影响很坏,被开除党籍。

  省纪委、省监察厅已查清待结和正在查办的案件主要有: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案,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受贿案,衡阳市政府原巡视员刘兴德受贿案,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原党委书记陈主初受贿案,省信息产业厅原副厅长兼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选达受贿、挪用公款案,永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周永亮受贿案,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钟兴均受贿案,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杨志椿受贿案等。

  在李大伦、曾锦春案件的查办过程中,中央领导同志专门听取了省纪委的情况汇报,并对湖南查处郴州案件给予了充分肯定。

  张卫平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省委、省政府对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工作高度重视,不仅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实施了坚强有力的领导,而且在各种会议上、在许多场合中都反复强调反腐倡廉工作。

  在省委九届一次全会上,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省委常委提出了5条廉政要求。在今年1月召开的省纪委第二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对那些顶风作案的腐败分子,必须严惩不贷,什么时候暴露就什么时候查处,犯到哪一步就查到哪一步。省委、省政府在反腐败问题上不仅态度坚决,而且行动果断。这些年来,省纪委每年都直接查办涉及地厅级干部的案件20多件,每次报给省委的对涉嫌违纪违法人员的“两规”和立案报告,省委都随报随批,从不拖延。特别是在查处郴州案件时,省委常委多次开会,专题研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坐镇指挥。省委在言行上,为各级党委起了一个非常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李大伦是我省查处的第一个市州委书记,曾锦春是我省查处的第三个市州纪委书记,最近省纪委又对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周政坤、郴州市委副巡视员刘清江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这充分表明了省委、省纪委对反腐败斗争的坚决态度和坚强决心,那就是中央始终强调的,坚持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们党内决不允许有特殊党员,不论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惩处。(相关报道见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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