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起诉大学“录取规则不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7: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河北邯郸考生小琴(化名)去年报考中国民航学院(现已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空中乘务专业,报名面试时,学院发给她的招生简章中说“按照高考成绩及综合测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但在实际录取过程中,校方却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对于空中乘务专业按艺术类进档的考生,按照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尽管她的高考文化统考成绩在河北省同类考生中排在第10名,却无缘她向往已久的中国民航学院,圆一个空姐的梦想。

  在多次申诉无果的情况下,她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民航总局履行自己的行政职责,撤销民航学院违反国家高考招生政策、规定及法定程序制定的《2006年中国民用航空学院招生章程》,并索赔315万元。

  今年3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向被告民用航空总局所提行政复议申请事由不属法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和不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为由,驳回起诉。

  小琴的父亲、她的委托代理人武占英当庭递交了上诉状。他对记者说:“我一定要告下去!不管有多难,我们也要问个明白:高校违规谁来管?谁来保护高考学生的受教育权?”

  4月9日,他收到了法院寄来的民航总局的答辩状。他连夜写了反驳意见,第二天将这些材料邮寄给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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