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英杰: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10:16 南方新闻网 (来源:南方周末)

  □本报记者 赵凌

  4月10日上午10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对崔英杰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至此,备受 社会关注的“小贩杀害城管案”初见分晓。

  媒体未能获准旁听公开宣判。痛哭不止的崔英杰父母从法庭走出,向在户外等候的本报记者通告了判决结果,消息很 快在网络传播。

  两位辩护律师对崔英杰最终能“保住命”感到欣慰。律师夏霖说,这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本报记者采访几位法律 学者,对这一结果都表示,松了一口气。

  自城管李志强被刺身亡后,凶手崔英杰的生死就一直成为悬念。2006年12月12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 审开庭审理崔案。此间,法律学界和社会公众呼吁对崔案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被害人李志强的家属没有出现在法庭上,海淀城管则派人旁听宣判。判决后,本报记者致电海淀城管大队,一位工作 人员表示,对此判决“我们不理解”。

  据崔父讲,听到判决的崔英杰当庭没有说一句话。宣判结束后,他向律师表示要求上诉。“他的情绪非常不稳定。” 律师夏霖表示,他会尊重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但上诉与否还要在研究判决后视情况而定。

  律师转述,崔英杰至今都不能接受对自己暴力抗法的认定,“我没有抗,就是想要回车”。法院判决认为,崔英杰是 以暴力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法院没有采纳律师及崔英杰自己提出的不具有杀人主观故意的辩护。法院调查认为,崔英杰明知持刀刺扎他人要害部 位会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仍不计后果持刀猛刺被害人颈部,并逃离现场,对李志强“死亡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其行为符 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

  判决书并未对为何作出死缓判决作出进一步说明,“考虑崔英杰犯罪的具体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崔英杰判 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宣判前几日,辩护律师李劲松曾向崔英杰分析了几种可能的结果,希望他做好心理准备。崔英杰当时表现消极。他说 ,就算能活命,等自己出来父母都不在了,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夏霖对本报记者说,经过9个月的羁押,崔英杰精神明显焦躁,“对死、对长期刑他都没有做好准备。生活本来好好 的,突然就变成这样了,这种落差他到现在还没有回过劲来”。

  判决书最后列举了没收崔英杰物品的清单,“鞋一双、裤子一条、上衣一件、小勺一个、三轮车一辆、小火炉一个” ——这是崔英杰在北京几乎全部的家当。

  宣判结束后,崔英杰通过夏霖给家人带话,希望大哥能回老家照顾父母,不要再呆在北京了。夏霖说,说这些话时崔 英杰一直在哭。

  来源:

南方周末

  城管执法须适度

  □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去年应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的邀请,我给城管干部培训班讲了几次课。学员中既有处级干部,也有在一线执法的城管队 长。课堂上,我曾建议城管执法人员,鉴于贩夫走卒们的生活艰辛,在执法过程中,应适度放宽执法政策,给他们留一条生路 。我同时还向他们表达了我作为一个普通北京市民的观点,我说,请大家不要低估我们这些市民的容忍能力,对于小商贩,大 部分市民是能够接受他们的存在的。他们的存在,不仅解决了市民生活的诸多不便,更重要的是,这一看似低微的职业,却是 他们生存的依据和希望。只有让社会最低阶层人都有生活的依据和希望,社会才能获得基本的稳定。

  我的这一言论,得到许多城管执法人员的认同。一些执法人员坦陈,很多小商贩,属于生活无着的下岗工人、失地农 民,他们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很有难度。他们甚至戏言,他们的角色就像“苍蝇拍”,将小商贩们轰走就完事了,他们并没有 想到要将这些小商贩们消灭干净。城管们对底层商贩的同情和理解,让我感到安慰。客观地说,虽然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屡屡曝 出粗暴执法的事例,但大部分城管队员并不像一些网民所批评的那样不通人情和世故。

  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作为城管队员的李志强倒在街头,作为小商贩的崔英杰被判了死缓,悲剧在两个家庭同时上 演。作为旁观者,我们需要考虑,如何让悲剧不再重演。

  我想,第一需要调整的是我们立法政策。无论作为首都的北京还是其它城市,在政策上都必须允许小商贩们合法存在 。政策的制定者不应低估小商贩们存在的价值和市民对他们的接纳程度。城市的主要街道,出于交通以及其它管理的需要,可 以禁止此类商贩经营,但作为城市的次要街道,应当允许他们合法存在。政府应当采取导引和规范的方法,使他们有一个合法 和有序的存在空间,而不是让他们绝望。

  第二需要调整的,是城管的执法艺术。作为一线的城管人员,应当高度警惕来自底层民众的危险信号。在不影响大局 的前提下,在法定的裁量空间内,应当政策放宽,不要指望“除恶务尽”,更不能突破底层民众的生存底线。这样的建议当然 不是否定城管存在的必要性,而是说执法必须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任何对度的逾越,都可能招致悲剧的再一次发生。

  愿两个不幸的家庭放弃怨恨和学会遗忘,而我们,应该把问题解决在制度设计上。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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