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东海共同开发应在双方有争议海域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21:39 中国新闻网
外交部:东海共同开发应在双方有争议海域进行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今天下午在例行记者会谈到东海问题时说,“共同开发”应在中日双方有争议的海域进行。目前中国在东海进行的油气开发活动是在同日方没有争议的海域进行的,是中方行使主权权利的正常活动中新社发 廖文静 摄

  中新网4月12日电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今天下午在例行记者会谈到东海问题时说,“共同开发”应在中日双方有争议的海域进行。目前中国在东海进行的油气开发活动是在同日方没有争议的海域进行的,是中方行使主权权利的正常活动。

  秦刚说,温家宝总理同安倍首相就东海问题进行了坦诚的讨论,达成了共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大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在东海问题上的分歧,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

  他指出,“共同开发”应在中日双方有争议的海域进行。目前中国在东海进行的油气开发活动是在同日方没有争议的海域进行的,是中方行使主权权利的正常活动。我们希望日方能够了解这一点。

  中方对东海划界的主张是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一系列现代海洋法规定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我们有充分的法理依据。日方在东海划界问题上有自己的主张,中日双方存在争议。对待争议,我们主张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秦刚还表示,对于日方单方面提出的所谓“中间线”,中方是不予承认的。这一立场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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