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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将不再只供拆迁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0:55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蒋彦鑫)昨日做客首都之窗时,北京市建委负责人表示,今后,对于经济适用房的销售问题,将不再只提供给拆迁户,任何符合条件、并通过建委四级审查的中低收入家庭,均可购买。 保障群体资料社区公示 对于目前备受关注的保障住房建设,北京市建委委员、新闻发言人张农科表示,住房不是简单的商品,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在里面,所以政府当然应该有住房保障的职能。关于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问题,他介绍说,概括起来是全覆盖、分层次,就是说从中等收入到低收入,都要进行保障。在保障群体的审核中,将对保障群体的家庭收入、家庭的财产、现在的住房状况等都进行审核,并把这些资料公布到社区,通过这些办法来保证真正该保障的人得到保障。 四级审核体系做好把关 据了解,保障住房享受群体的资格审查将会进一步严格,新的标准正在制定之中。北京将建立保障住房供应四级审核体系,即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区县和市有关部门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进行审核和公示,同时建立全市住房保障对象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针对本报昨日报道的宋家庄地块将不再定向卖给拆迁户,而是可以销售给通过资格审查的保障类群体的新闻,张农科表示,“只要被四级审核通过了,你就是保障对象,你就能购买经济适用房。”也就是说,从目前正在招标的宋家庄经济适用房开始,已经执行了一年多的向拆迁户定向销售的政策将会改变。 今后,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将公开向符合条件的的中低收入家庭销售,符合保障条件的非拆迁户,只要被相关部门的四级审核通过后,就具备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经适房购买新知 ●销售群体经济适用房销售将不再只提供给拆迁户,任何符合条件、并通过建委四级审查的中低收入家庭,均可进入购买队伍。 ●资格审查北京将建立保障住房供应四级审核体系,即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区县和市有关部门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进行审核和公示。 ●管理机制住房保障工作实行三级管理,以区为主,市、区县和街乡三级政府共同承担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考核区县政府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关键词 预售资金 出台新政监管预售房屋资金 对于期房预售给大家带来的风险,市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处长沈洁认为,政府不断在完善相关的措施制度。“关于预售资金,在最初设计是考虑到开发商的资金流转问题,促进融资的一个手段。” 沈洁表示,今后,相关部门可能在房屋预售资金的管理方面出台新的措施,来加强管理,防止金融风险、烂尾楼等问题。 此外,建委将推出二手房网上签约,建立经纪机构成交信息。 信用机制 企业违规严重将清除法人 沈洁介绍说,今后北京对于开发企业的信用机制方面的要求将加大。企业的所有违规,包括在规划、工商、土地、税务等方面的行为,都将以记分的形式登记在信息里面。销售机构、销售人员也要逐步建立信用机制。 企业一旦违规,通过信用机制反映到开发企业的资质,或者经纪机构的资质,相应的规划审批、预售许可都将受到限制。同时,上到法人、项目经理都会列入黑名单,严重者将不能担任该职务。 物业管理 年内物业管理将纳入社区 市建委物业处处长赵成表示,物权法的出台使物业管理更加公开化,相关的规定和细节要等法律上的解释出台。今年北京将建立市级物业管理的工作制度,由市主管领导主持,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 此外,今年物业管理将纳入社区管理,建立分级协调的指导机制。由街道、乡镇、社区形成三级网络,对社区发生的物业管理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建立三级物业管理的纠纷调解机构,由调解员牵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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