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举行第20次学习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4:21 浙江日报

  本报杭州4月12日讯 (记者 王瀛波) 省政府今天举行第20次学习会,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报告。

  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主持,各位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组成部门、特设机构和直属机构副厅以上负责同志,其他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

  杨景宇长期在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部门工作,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杨景宇重点介绍了监督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制度,并就贯彻监督法提出了建议。

  在听取了报告后,吕祖善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加强人大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政府领导和全体政府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监督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准确把握人大监督要求,依照宪法和法律做好政府各项工作。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各项制度衔接工作。监督法的出台,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关系,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彻于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要严格遵守职权法定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要落实工作责任,把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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