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同大学生争饭碗话题引发热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6:16 中国青年报

  实习生 王超

  这几天,离退休人员返聘问题由不为人关注变得炙手可热起来。起因是,在4月10日举行的“非全日制用工法律问题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副所长黎建飞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我们国家有1000万离退休人员,这些人一方面生活有保障、拿着国家的养老保险,一方面返聘后又占据劳动岗位,对其他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媒体热炒伪命题?

  此言一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各大网站BBS上这个话题都受到网友热烈追捧,媒体也各有各的看法。有网友认为,一些老教授学识渊博,如果过早退休是对人才的浪费,而有的则认为在企业里返聘制度阻碍了员工的新陈代谢。

  《法制晚报》以《退了休还抢饭碗老头老太欺负人?》为题,刊登了来自各方的意见,有人认为应该增加养老金,延长退休年龄,也有人认为应该规范返聘,增加就业机会。

  《中国经济时报》认为:《不应苛责“离退休者人员返聘”》,现在我国的平均退休年龄只有53岁,而很多发达国家,65岁还没退休的都有,别只保障了年轻人的机会,忘了老年人的公平。

  《大河报》认为:《不怕“抢饭碗”,就怕“占饭碗”》,由于依旧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行政安排的方式,这种退休返聘并没有采取市场导向的人力资源运作模式,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免夹杂腐败。一些退休返聘者其实并无“余热”可以发挥,有的只是对就业岗位的继续“垄断”。

  《时代商报》认为:《劳动“代际公正”是个虚命题》,“代际公正”是个虚命题,因为选择权在市场,而不在社会建议。让政府的归政府,让市场的归市场。

  如何看待退休返聘的社会背景

  离退休人员返聘,是跟新增就业人口尤其是大学毕业生“抢饭碗”,还是合理的竞争?针对这一问题,笔者采访了劳动保障和就业领域的有关专家。

  黎建飞的同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接受采访时说,工作权利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法律没有禁止退休后的劳动,退休和不工作并没有联系。而劳动能力是一个人的生理状况,法律不可能作出禁止。退休返聘人员不参加国家法定的保险,劳动关系的性质和退休前也不一样,但是一样有受到劳动保护的权利。

  根据劳动保障条例,男性正式退休年龄是60周岁,女职工是50周岁,女干部是55周岁,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者有毒有害工作的还可以提前退休,而重要领导岗位和科技人员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也可以延长。

  她认为,“1000万应该是个比较接近的数字”。从企业的角度看,使用退休返聘人员可以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因为退休返聘人员不用再上保险,工资也不如正式员工工资高。

  相对于其他国家,我国退休年龄的设置也过早。我国人口的平均年龄是70多岁,很多人退下来不习惯,从退休到死亡之间有二三十年的时间,与其慢慢养老,不如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去工作。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太完善也是离退休返聘人员多的一个原因。老人的生存状况不好,退休金不高,靠几百块钱的退休金很难维持生活。退休后与退休前生活质量差距太大。使得一些老人不得不出来工作。

  就业不是零和游戏

  林嘉表示,退休返聘人员应该是比较分散的,在各个行业、各个层次都有,如高校教授、机关职员、财会人员、门卫和传达人员都是高返聘的岗位。

  返聘人员与大学生相比,各有优劣。大学生有自己的就业渠道。保险、外企、销售、计算机编程工作不可能让体力与精力都赶不上年轻人的返聘人员做。而在返聘的岗位里,一些技术含量低的岗位(如传达室人员),大学生也不愿意竞争,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如教授),大学生也做不了。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唐副教授认为,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千差万别,劳动力队伍也是一支多层次、分类化的队伍。企业需求大学生的岗位跟离退休岗位类型、性质都不同,新增就业人口跟离退休返聘人员岗位冲突不大。

  “我觉得这应该是两个不同的市场,把两者扯在一起比较牵强。”一直关注大学生就业问题的亚洲

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接受笔者采访时说。

  “返聘人员占多大比例,需要做个严肃的调查。从经验来看,离退休返聘人员占大学生的岗位很少。”

  他认为,大学生的竞争对象主要是大学生群体自身,而不是离退休返聘人员,“看看自己准备好了没有,是不是自己比其他学生更加适合企业的需要。”就业不是零和游戏,有的就业可以让社会服务做得更好,从而创造出新的就业机会,笼统地说好坏是不行的,需要分析,“总体上两个市场的竞争不大”。

  林嘉说,社会是多元的,多种层次、多种类型的人才都需要,正所谓“天生我材必有用”。

  “只要离退休人员有能力把工作做好,有余热,在一个多元化的市场里,这是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经济总量的增加,也有利于达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唐副教授说。

  老年人有事做,也符合人文关怀,是个很好的现象。人人都享有充分的自由,包括劳动的权利,这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应该容忍的事。“相反,不容忍倒是很奇怪了”。

  笔者就此问题致电黎建飞教授,他称自己在香港,不方便接受采访。

  本报北京4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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