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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考六类考生可享受加分优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7:04 城市晚报
本报讯 昨日,我省2007年初中生毕业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公布初中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22日至6月24日,同时部署了我省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报考原则、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2007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具有我省初中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和报考高中段各类学校资格者均可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应届毕业生可兼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3+2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只可报考一般高中、各类中等职业学校、5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实行3+2学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师范分院。 对于民族杂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当地各类高中段学校,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各地在录取时可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此外,身有残疾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六类考生享加分优待 记者从《通知》中获悉,中考六类考生可获不同程度加分奖励或录取优待:首先,报考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省级三好(优秀)学生加3分,而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以及学习日、俄语的考生报考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降低5分录取。其次,省内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的优待按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和省军区政治部转发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民政[2005]17号)规定执行。此外,对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的少数民族考生,将按照省委有关文件(吉发[2005]32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加分照顾,加分幅度由市、州政府确定。在奖励政策中,对革命烈士子女和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的照顾同样列入其中,革命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及其子女降10分录取。 高中招择校生有“三限” 学校招收择校生问题一直是广大家长关注的热点,对此《通知》规定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各地要严格规范高中招生和收费行为,严格限制高中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招收择校人数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此外,为促进优质高中招生,将完善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制度、继续坚持特色学校招收特长生制度。同时,《通知》要求指标生比例不低于统招生计划的50%。 记者 宋铁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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