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崇州一把手承诺办实事若未兑现要下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7:4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余文龙)崇州市各部门和乡镇的“一把手”最近相继都要上报纸上电视了---崇州人都会知道,他们今年向公众承诺要办好几件常规工作以外的实事。办不好,组织和群众评价“不合格”,就可能“下课”。

  崇州市委办、市政府办近日出台文件(试行),提出了2007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各部门在自身创造条件的前提下,承诺完成1至2件具有特色的创造性工作;各乡镇要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1至2件实事。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制订承诺目标和时间进度后,经目督办上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市委、市政府将视情况对承诺目标提出标准要求,对目标进行必要的修正,并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承诺。

  从4月9日开始,崇州电视台每天播放两名“一把手”的承诺。当地报纸《今日崇州》将分三期刊登所有“一把手”的承诺,并配有个人照片,同时公布崇州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目督办监督电话。“以前他们把常规任务完成后,可以坐在办公室喝茶、看报纸,现在就要认真想想该怎么干好更多事情。”崇州市委副秘书长、市目督办主任李家志留意着干部的改变。

  在考核管理上,崇州对“一把手”承诺动了真格。该市规定,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不愿签订目标承诺书的,应主动辞去现任职务;不愿辞职的,按组织程序予以免职。年终或承诺目标完成后,市委、市政府将组织目督、纪委、组织等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考核,并邀请部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测评打分,认定是否实现承诺。兑现了承诺目标、实绩突出被评定为优秀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予以专项表彰奖励。对未实现承诺、实绩较差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辞职或按组织程序予以免职;对驻崇单位和垂管部门,由市委、市政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函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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