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首例见义勇为索赔案终审宣判英雄家属获赔八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9:00 新安晚报

  本报讯听到呼救声后,焦金涛只身下到深井内救人,被困工人得救了,焦金涛却失去了年仅36岁的生命(本报曾报道)。因为不堪医疗费用和精神重负,焦金涛的家属将3名受益人告上了法庭。这起黄山市首例见义勇为索赔案,昨日在黄山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焦金涛的家属获得经济补偿82619.15元。

  2005年10月上旬,歙县徽城镇城北旅社老板吴英娟请人为自家打水井。当月22日,吴英娟安装水泵时发现水管被堵,即找工人吴月明清理井中淤泥。当天中午12时许,吴月明下井工作,发生昏迷。正在自己店里忙活的焦金涛听到呼救声,立即跑到现场,下井施救。焦抱起昏迷的吴月明,起身的刹那绳索断裂,两人重新落入水中。后公安消防队员将两人救起,送往歙县人民医院抢救。吴月明很快脱险,但焦金涛因抢救无效于12月8日死亡。

  (叶国强 本报记者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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