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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贾红山)2006年初,来自贫困山区的傅某利用市民倪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四处应聘,被雇佣为保姆后,就趁东家不注意偷了东西逃跑。在港城打工不到1年,就从6个东家家中盗窃了近2万元财物(本报曾报道)。
近日被海港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