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上市后备须是两自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16:43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东莞市上市后备科技企业认定与管理操作规程》细则出台

  本报讯记者肖剑雄报道:东莞市政府日前出台《东莞市鼓励科技企业上市暂行办法》,鼓励和支持科技企业上市融资。而什么样的企业才能成为上市后备科技企业,得到政府100万元的资助呢?昨天,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东莞市上市后备科技企业认定与管理操作规程》细则正式出台,明确东莞哪些企业可获市上后备企业资格。根据该规程,东莞市科技局具体负责上市后备科技企业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该操作规程所指的上市后备科技企业是注册地在东莞市,并依据一定的前提条件和评价标准遴选出来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专利试点企业、技术创新优势企业等企业单位。

  纳入东莞上市后备科技企业首先必须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登记设立,在东莞市工商注册的企业;并且,备自主技术和自有品牌,有明确的科技发展规划,且已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技术创新优势企业、东莞市民营科技企业、专利试点企业和专利优势企业及其他优秀科技企业。

  而且,这些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且董事会已有上市的决议和明确的上市计划;企业关键所有者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参加相关的上市培训课程,并聘请专业辅导机构进行上市预辅导或辅导,开展了相应的上市前准备工作。

  根据《东莞市鼓励科技企业上市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有两种情形的可向政府申请资助。一是对纳入上市后备队伍的科技企业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并且支付了规定范围内的必要费用,每家企业资助100万元;二是已完成上市辅导并向境内外证券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文件,获得了合规性初审意见的,每家企业资助100万元。

  (Murph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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